
关于印发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4-02-11 00:00:00 - 来源: - 发布者:admin - 评论数: - 点击数: - [ 评论 ]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云电集生[2003]36号
关于印发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云南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工作,结合云南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集团公司进一步修编了《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经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以颁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
二OO三年十一月七日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1条电力工业可靠性管理是电力系统和设备全面质量管理的具体应用,是适合现代电力行业特点的科学管理方法之一。为认真执行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提高云南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水平,促进可靠性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确保可靠性指标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云南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在电力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生产经营、电力使用、设备制造等诸环节都要认真执行《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电联、南网公司等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和规定,用各项可靠性指标来检验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生产运行等环节所预期的目标,并作为各环节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重要依据;研究和拟订与云南电力生产实际相适应的可靠性管理目标;深化可靠性指标的分析应用,努力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水平。
第3条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是战略伙伴,共同担负着维护云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责任,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互利互惠的原则,遵照国家、中电联的有关要求建立可靠性管理关系,互通有无,实现可靠性管理信息共享,共同为云南电力生产经营服务。
第4条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在云南省的主要信息点,除全面负责云电集团公司供电企业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外,同时对并网发电企业的可靠性信息进行统计,并与各发电企业共同协调做好其他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5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电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参股、控股、代管的发供电单位)的可靠性管理工作。云南电网各并网发电企业,以及从事电力规化设计、建设安装、维修、技术改造及设备采购等工作的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结构与职责
第6条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由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行云电集团公司、基层单位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7条根据可靠性管理工作的特点,在云电集团公司设立可靠性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的管理;在各发供电单位、股份制供电公司成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领导机构,设置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的可靠性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8条云电集团公司本部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1.要求
(1)设立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负责全公司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设置可靠性管理的工作岗位,并配备合格的专责工程技术人员。
(2)在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公司系统范围内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协调公司本部有关业务部门可靠性管理工作。
(3)建立和健全云电集团公司系统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督促基层单位配备质量、数量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责人员和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及数据分析、传输设备。
2.职责
(1)贯彻国家、中电联、南网公司颁布的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定适合于本公司系统的管理办法。
(2)采集云电集团公司所属发供电单位和其他并网发电企业可靠性数据和信息,并建立数据库,所有数据必须认真审核,确认其正确无误,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时上报。
(3)对所属供电企业下达可靠性考核指标、并将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价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设计与施工单位提出预定的可靠性指标并对设计与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4)定期召开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分析及工作总结会,及时反馈和指导生产工作。
(5)每年组织一次全局性的可靠性工作会议,对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运行检修等诸方面对生产运行的影响作出全面评价,制订下一年度可靠性管理工作的目标与相应措施,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全公司的可靠性管理水平。
(6)组织云电集团公司系统的可靠性业务培训、考核及交流活动。
第9条云电集团公司各基层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1.要求
(1)成立以一名局(厂)级领导为首的领导机构,并设有专责人员全面负责本局(厂)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厂(局)的可靠性管理体系。
(2)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本局(厂)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设置可靠性工作岗位、配置专责工程技术人员和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及数据分析、传输设备。
2.职责
(1)贯彻执行南网公司、中电联、云电集团公司颁布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制订本局(厂)可靠性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奖惩制度等。
(2)负责将本单位的可靠性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生产岗位,并采取措施保证其顺利完成,同时以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评本局(厂)各级管理水平优劣的一个重要依据,
(3)负责采集、统计、审核、上报各项可靠性数据和信息,信息的采集、统计、报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4)定期分析本局(厂)的运行可靠性数据,制订促进安全生产、提高可靠性指标的措施,并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5)定期进行可靠性业务培训,确保第一线人员能准确判断电力设施的可靠性状态,正确填写可靠性记录。
(6)用可靠性指标作为评估检修质量及改造项目成效的重要依据。
(7)重要项目的立项、重要设备的更改、电网规划和电网的改造等,皆需经可靠性论证,应有可靠性目标规划,并制订实施计划。
第10条云电集团公司本部可靠性管理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与主要接口:
1.生产技术部
(1)生产技术部是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公司各单位及并网发电企业发电设备(主机和辅机)可靠性信息、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和输变电设施可靠性的管理工作。
(2)在安排年度、季度发供电设备检修计划时,负责督促、协调各发供电单位加强可靠性管理、完成好各项可靠性指标。
(3)加强新技术应用工作,结合可靠性统计结果,指导技术更新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设备可靠性水平。
(4)结合可靠性统计、分析结果,监督各类发、输、供电设备的选型及生产,严禁不符合可靠性管理要求的产品流入电网。
2.安全监察室
(1)应用可靠性管理成果,做好可靠性管理与安全管理的统一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可靠性工作的管理效能,从数理分析中掌握设备健康状况,有预见性地提出防范措施,促进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2)结合安全监察统计信息和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安全考核,并负责探讨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的工作。
3.工程建设部
(1)在设备选购工作中应充分应用可靠性统计分析的结果,加强可靠性管理的应用工作。
(2)监督基建、调试工程的质量,发挥可靠性管理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作用,保障可靠性管理工作在电力建设领域的顺利进行。
4.电力营销与交易部
(1)组织、协调电力销售、服务承诺等项目中的可靠性问题,遵循优质优价的原则推动可靠性成果的应用,促进可靠性管理与质量管理工作的结合。
(2)适时地根据科技发展水平、电力用户需求情况,支持和协助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改进和完善可靠性管理手段,促进商业可靠性研究工作,使之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5.战略研究与计划发展部
(1)在电源建设、电网规划等项目的拟定、审批中,应提出相应的可靠性指标要求。
(2)认真执行《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将可靠性管理工作落实到电网的规划、设计当中。
6.调度中心
(1)在审核、下达各类发、输电设施停电检修计划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可靠性管理的手段,合理编制调度计划,确保可靠性指标的完成,实现可靠性管理的全过程化。
(2)批准各类发、输电设施(包括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修和临检故障停运事宜。
(3)准确记录所辖及许可的各类发、输电设施停运时间,同时协助做好可靠性统计数据的核查工作。
7.农电资产公司
(1)负责组织协调云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县级供电企业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网络,加强可靠性数据的分析应用工作。
(2)在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充分发挥可靠性管理效能,促进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的拓延。
第三章对可靠性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的基本要求
第11条可靠性专责人员应选配事业心强、思想作风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12条可靠性管理专责人员应积极参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按季度提供可靠性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第13条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应定期开展省内、省外的技术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各级可靠性专责人员应定期对可靠性管理网络的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第四章可靠性管理工作标准
第14条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标准
1.基本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中电联有关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标准、规定、制度。
(2)负责完成云电集团公司对所属电厂和并网发电企业的发电设备所提出的可靠性指标要求。
(3)负责配合计划部门制定年度发电量计划。
(4)负责收集审核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并上报上级可靠性管理部门。
(5)负责配合本单位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开展好可靠性管理工作。
(6)负责配合生产技术部门分析本单位发电设备健康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7)负责编制本单位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8)负责定期对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进行分析、对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9)负责审核上报各类可靠性指标。
(10)负责配合上级可靠性管理中心通报、介绍全国各大电网主要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及其它单位的先进经验。
(11)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工作岗位人员进行可靠性管理知识方面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以及可靠性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工作。
(12)根据上级可靠性管理中心的规定颁布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13)对本单位的年度发电量计划指标提出建议和意见。
(14)向生产管理部门了解本单位生产和设备检修、运行情况。
(15)了解本单位的发电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16)对本单位与可靠性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奖罚意见。
2.工作内容与方法
(1)基层单位每年11月份根据本单位年度检修计划和机组的状况,核定下一年度发电设备可靠性指标计划,报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后下达执行;同时做好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的工作,采取措施保证指标的完成。
(2)配合计划部门确定本单位的发电量计划指标。
(3)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分析和管理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单位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和上级可靠性管理中心,全年总结必须于次年元月底以前完成。
(4)基层单位每月对本单位的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并于每月后的5日内向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抄送主机和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辅机的可靠性数据;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后,按要求上报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5)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本单位可靠性管理经验,找出不足,分析原因,推动可靠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6)配合生产管理部门分析本单位设备健康状况,提出整改措施。
(7)配合审核认证本单位各类可靠性指标。
(8)参加可靠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9)及时通报、介绍本省和全国的主要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及其它单位的先进经验。
(10)组织本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进行可靠性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同时做好可靠性管理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3.指标计算依据
(1)国家、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所颁布实施的有关规程、规定及编码标准。
(2)国家、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布《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及其配套统计软件。
(3)对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未明确规定的事件或时间的划分,由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统一报批同意后,作为数据统计的补充规定,在云南省内统一规范执行。
A、机组的停用,必须严格按照《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的要求执行,不能降低条件。
B、填写机组事件编码时,“99”必须在确实无法确定故障部位和故障原因时才可以使用,不能随意滥用。
第15条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标准
1.基本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南电公司、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标准、规定、制度。
(2)负责完成云电集团公司对所属各供电单位下达的可靠性指标计划。
(3)负责本单位用户供电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分析、指标分解、管理目标制定、措施的提出等工作。
(4)掌握制造厂家设备可用率、故障率情况,并提交给有关部门作为采购设备的主要依据。
(5)掌握本单位用户供电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并做为考核各部门生产管理水平的主要依据,负责配合本单位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开展好可靠性管理工作。
(6)负责配合生产技术部门分析本单位供电设备健康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7)负责编制本单位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8)负责对本单位用户供电可靠性数据进行分析利用,同时定期对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9)负责审核上报与本单位有关的各类可靠性数据。
(10)负责配合上级可靠性管理部门通报、介绍全国各大电网主要供电单位可靠性指标及其它单位的先进经验。
(11)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工作岗位人员进行可靠性管理知识方面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同时做好可靠性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工作。
(12)根据上级可靠性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13)对本单位的年度供电量计划指标提出建议和意见。
(14)向生产管理部门了解本单位生产和设备检修、运行情况,检查各相关专业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15)了解本单位的年度检修计划,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16)对本单位与可靠性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奖罚意见。
2.工作内容与方法
(1)基层单位每年11月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下一年度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指标计划,报主管领导和云电集团公司批准后下达执行;同时做好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的工作,采取措施保证指标的完成。
(2)贯彻执行南电公司、中电联及云电集团公司有关可靠性管理的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布置工作计划的执行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并不定期地到各相关岗位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3)基层单位每月后的5日内(节假日顺延)统计、收集本单位各部门用户供电可靠性数据并检查核实,报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每逢季度结束同时报送本季度数据。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按要求上报南电公司、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4)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用户供电可靠性指标分析和管理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单位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和上级可靠性管理中心,全年总结必须于次年元月底以前完成。
(5)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靠性管理分析会议,总结可靠性管理经验,找出不足,分析原因,推动可靠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6)配合生产管理部门分析本单位设备健康状况,提出整改措施。
(7)配合审核上报本单位各类可靠性指标。
(8)参加上级可靠性管理部门组织的工作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9)及时通报、介绍本省和全国的主要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数据及其它单位的先进经验。
(10)组织本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进行可靠性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
3.指标计算依据及标准
(1)南电公司、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所颁布实施的有关规程、规定及编码标准。
(2)南电公司、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布《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及其配套统计软件。
(3)对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未明确规定的事件或时间的划分,由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统一报批同意后,作为数据统计的补充规定,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统一规范执行。
A、运行事件起止时间的确定,应以相应设备停电和复电的操作票终结时间作为标准进行统计。
B、对评价规程中线路地区特征的规定:
市中心区:指地级及以上市政府所在地的一环路以内的区域,当线路所供用户数的70%及以上处于该区域内时,该线路地区特征可定为市中心。
市区:市中心区以外的城市已建成区域,包括地级市以“区”建制命名的地区。当线路所供用户数的70%及以上处于该区域内时,该线路地区特征可定为市区。
城镇:县(包括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区。当线路所供用户数的70%及以上处于该区域内时,该线路地区特征可定为城镇。
农村:城市行政区内的其他地区,包括村庄、大片农田、山区、水域等。当线路所供用户的70%及以上处于该区域内时,该线路地区特征可定为农村。
第16条输变电设施可靠性管理工作标准
1.基本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南电公司、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标准、规定、制度。
(2)负责完成云电集团公司对各发供电单位提出的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指标要求。
(3)负责本单位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分析、指标分解、管理目标制定、措施的提出等工作。
(4)掌握制造厂家设备可用率、故障率等资料,并提交给有关部门作为设备采购的主要依据。
(5)掌握本单位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并作为考核各相关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依据。同时负责配合本单位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开展好可靠性管理工作。
(6)负责配合生产技术部门分析本单位输变电设施健康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7)负责编制本单位输变电设施可靠性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8)负责对本单位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进行分析、对可靠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9)负责审核上报本单位有关的各类可靠性数据。
(10)负责配合上级可靠性管理部门通报、介绍全国各大电网主要发供电单位可靠性指标及其它单位的先进经验。
(11)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工作岗位人员进行可靠性管理知识方面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以及可靠性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工作。
(12)根据上级可靠性管理部门的规定颁布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13)对本单位的发电量、供电量计划提出建议和意见。
(14)向生产管理部门了解生产和与可靠性管理有关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15)了解本单位的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16)对本单位与可靠性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奖罚意见。
2.工作内容与方法
(1)基层单位每年11月份拟定本单位下一年度的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指标计划,报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后下达执行;同时做好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的工作,采取措施保证指标的完成。
(2)传达贯彻南电公司、中电联及云电集团公司有关可靠性管理的工作指示、精神,布置工作计划的执行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并不定期地到各相关部门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3)基层单位每月后的5日内(节假日顺延)收集统计本单位各部门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并检查核实,并报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每逢季度结束同时报送本季度数据。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按要求上报南电公司、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4)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指标分析和管理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单位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和上级可靠性管理部门,全年总结必须于次年元月底以前完成。
(5)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靠性管理分析会议,总结可靠性管理经验,找出不足,分析原因,推动可靠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6)配合生产管理部门分析本单位设备健康状况,提出整改措施。
(7)配合审核认证本单位各类可靠性指标。
(8)参加上级可靠性管理部门组织的工作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9)及时通报、介绍本省和全国的主要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及其它单位的先进经验。
(10)组织本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进行可靠性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
3.指标计算依据
(1)南电公司、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所颁布实施的有关规程、规定及编码标准。
(2)南电公司、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布《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及其配套统计软件。
(3)对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未明确规定的事件或时间的划分,由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统一报批同意后,作为数据统计的补充规定,在云电集团公司范围内统一规范执行。
A、运行事件起止时间的确定,应以相应设备停电和复电的操作票终结时间作为标准进行统计。
第五章附则
第17条各并网发电企业和云电集团公司基层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第18条云电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奖罚机制,充分调动可靠性管理网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表彰奖励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可靠性管理人员,并在晋升晋级时优先考虑;及时批评和教育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预定任务者,经教育仍不称职者,应予以撤换。
第19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云电集团公司,各单位在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可及时向云电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反映。
第20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云电集安[2001]10号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