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网络的通知

2004-02-11 00:00:00 - 来源: - 发布者:admin - 评论数: - 点击数: - [ 评论 ]

内容简介: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文件鲁电集团生[2003]429号关于调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网络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运营电厂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文件

鲁电集团生[2003]429号

关于调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网络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运营电厂、超高压公司:

    发供电企业可靠性管理是电力工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其指标直接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为切实搞好我省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为企业管理提供正确信息,为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根据电力企业改革后人员变化情况,结合山东电力实际情况,现将可靠性管理网络人员调整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杜至刚电话:95812—5959或0531—6035959

    副组长:邹本国电话:95812—5911或0531—6035911

           李玉亭电话:95812—5939或0531—6035939

    成  员

    集团公司:张方正杜延令张宁曹守信程旭东郭秀荣王松

    各供电公司:宋文怡孙明信张治取葛兆军滕杰刘国生程剑苏建军王如伟张鑫安勇刘志清卢国筠卢刚赵向民刘凯苏军

    各发电厂:马传利杜洁张爱军马元坤汪建设王春礼王绪文袁裕祥刘珂

    超高压公司:周刚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张方正电话:95812—4959或0531—603459(0)

           杜延令电话:95812—2629或0531—6932629(0)

    副组长:秦卫民电话:95812—2679或6932679(0)

           赵百苓电话:95812—4889或0531—6034889(0)

    专责人:

    集团公司:

    供电袁明军电话:95812—4953或0531—6034953(0)

    发电李再忠电话:95812—5039或0531—6035039(0)

    各发供电单位:各单位专责人

    集团公司生技部、发电公司为供电、发电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供电、发电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可靠性报表和技术资料,汇总全公司统计数据和报表,进行分析,确认无误后,经本部门领导审核、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集团公司所属各供电、发单位生产部门为本单位可靠性管理专责部门,负责本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可靠性管理网络,搜集可靠性数据。本单位有关车间、班组是可靠性数据的源头,提供有关可靠性数据,本单位可靠性由专责人汇总并制表,部门领导审核、厂(局)长审定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分别上报集团公司生技部和发电公司,其软盘信息数据分别传至各指定地点。

附件;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人员职责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人员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1.1全面主持可靠性领导小组的工作,召开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全省可靠性管理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1.2听取可靠性管理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对搞好可靠性的统计分析、技术措施、管理目标和考核等作出决策。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1参加并主持本单位(部门)供电、发电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

      2.2听取本单位(本部门)可靠性管理工作汇报,对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具体要求。

      2.3参加讨论制定全省可靠性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对本部门可靠性统计分析结论进行审核,对技术措施进行把关,对管理目标作出决策。

    3.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3.1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和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布的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定,组织制定适合于本单位(本系统)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

      3.2建立健全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发供电系统的可靠性管理体系,配备质量、数量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人员、专用计算机设备及数据传输设备。

      3.3定期召开本单位(本系统)的电力可靠性工作分析会,据此制定相应的提高可靠性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3.4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业务培训、考核及各种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可靠性管理水平。

    4.集团公司专责人职责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及省电力集团公司颁发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全省可靠性管理实施办法(细则)。

      4.2在可靠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全省的可靠性管理工作。

      4.3将上级下达的可靠性指标分解并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制定出完成指标的方案。

      4.4负责对全省各供电、发电单位的可靠性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5汇总全省用户供电可靠性数据、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辅机可靠性数据等信息,按规定日期经本部门领导审核、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4.6定期分析全省可靠性指标,找出影响可靠性的主要因素,制定出具体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并落实于大修、技改、科技和城网改造工程之中。

    5.厂(局)专责人职责:

      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及省电力集团公司颁发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并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可靠性管理实施办法(细则)和考核办法。

      5.2将上级下达的可靠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制定出完成指标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5.3建立健全本单位可靠性管理网络,制定可靠性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可靠性工作人员的职责。

      5.4负责对本单位的可靠性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5.5负责对本单位的用户供电可靠性数据、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发电设备可靠性数据、辅机可靠性数据等信息,按规定日期经本部门领导审核、本厂(局)领导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5.6定期分析本单位可靠性指标,找出影响可靠性的具体因素,制定出具体的提高可靠性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并落实于大修、技改、科技和城网改造工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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